9.1 一般规定


9.1.1 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》GB50797、《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》GB51096、《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》GB51048、《35kV~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》GB50059和《220kV~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》DL/T5218的规定。
9.1.2 电气主接线应根据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在电网中的地位、出线回路数、设备特点及负荷特性等条件确定,并应满足供电可靠、运行灵活、操作检修方便、节约投资等要求。
9.1.3 变电站主变压器的数量和容量应根据联合发电站的规模、电力系统送出条件和运行方式等综合考虑确定。主变压器容量应根据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额定容量,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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